《城鎮燃氣設計規范》國標50028-2006

摘 要

根據建設部《關于印發“2000至2001年度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建標[2001]87號)要求,由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院會同有關單位共同對《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93進行了修訂。在修訂過程中,編制組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結合我國城鎮燃氣的實際情況,進行了廣泛的調查研究,認真總結了我國城鎮燃氣工程建設和規范執行十年來的經驗,吸收了國際上發達國家的先進規范成果,開展了必要的專題研究和技術研討,并廣泛征求了全國有關單位的意見,最后由建設部會同有關部門審查定稿。

根據建設部《關于印發“2000至2001年度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建標[2001]87號)要求,由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院會同有關單位共同對《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93進行了修訂。在修訂過程中,編制組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結合我國城鎮燃氣的實際情況,進行了廣泛的調查研究,認真總結了我國城鎮燃氣工程建設和規范執行十年來的經驗,吸收了國際上發達國家的先進規范成果,開展了必要的專題研究和技術研討,并廣泛征求了全國有關單位的意見,最后由建設部會同有關部門審查定稿。

本規范共分10章和6個附錄,其主要內容包括:總則、術語、用氣量和燃氣質量、制氣、凈化、燃氣輸配系統、壓縮天然氣供應、液化石油氣供應、液化天然氣供應和燃氣的應用等。

《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2006的拆分替代正在逐步廢止

目前確認GB 50028-2006中第8章內容同時廢止(《液化石油氣供應工程設計規范》GB51142-2015替代);50028-2006中第7章2017年4月1日(《《壓縮天然氣供應站設計規范》GB51102-2016替代),然后用戶部分正在發布征求意見稿階段《液化石油氣供應工程設計規范》GB51142-2015適用于新建、擴建和改建的液態液化石油氣管道輸送工程和下列儲存容積小于等于10000m2城鎮液化石油氣供應工程的設計:1 液化石油氣儲存站、儲配站和灌裝站;2 液化石油氣氣化站、混氣站和瓶組氣化站:3 液化石油氣瓶裝供應站。替代情況: GB 50028-2006中第8章內容同時廢止發布日期: 2015-12-03實施日期: 2016-08-01出版社: 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出版日期: 2016-08-011 總則2 術語3 基本規定4 液態液化石油氣管道輸送5 液化石油氣儲存站、儲配站和灌裝站、6 液化石油氣氣化站和混氣站7 液化石油氣瓶組氣化站8 液化石油氣瓶裝供應站9 管材及管道附件、儲罐及其他容器和防腐10 建筑防火與供暖通風及綠化11 消防給水、站區排水與滅火器配置12 電氣與通信

 

《壓縮天然氣供應站設計規范》GB51102-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6.2.2、6.2.3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2006中第7章內容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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