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2017年度氣代煤工程實施方案
按照《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2016—2017年)》、《2017年廊坊市氣代煤和電代煤工程實施意見》、《廊坊市氣代煤工程市場準入指導意見》要求,結合我市2016年氣代煤工作開展情況,為確保完成我市2017年氣代煤目標任務,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總體目標
以繼續完善2016年氣代煤工程,推進和規范2017年氣代煤工程為工作重點,于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全市范圍內剩余鄉鎮、村街的氣代煤工作,共涉及12個鄉鎮(區、辦)、296個村街、約15.5萬戶。
二、重點任務
(一)2016年氣代煤回頭看
1.隱患排查治理。為確保2016年已實施氣代煤改造的村街住戶用氣安全,2017年繼續深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2.安全評價。3月25日前,完成已實施氣代煤改造的82個村街的安全評價工作,每個村街出具階段性安評報告,移交燃氣公司和相關部門,進行整改后,安評公司再次進場驗收,合格后出具整體安評報告。
3.工程檢測。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對已實施氣代煤改造的82個村街進行工程檢測,出具檢測報告和檢測底片,并提出整改意見,移交燃氣公司和相關部門,進行整改后,檢測公司再次進場驗收,合格后出具整體工程檢測報告。
4.持續推進:對2016年應改未改的村街住戶,繼續開展氣代煤工作。
5.補貼資金:對2016年已撥付補貼資金進行審計,確保補貼資金使用核發、補貼政策落實到位。
(二)2017年氣代煤工程
1.市場準入
①嚴格燃氣經營主體市場準入。已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經營主體重新與市政府簽訂經營協議;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依據《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河北省燃氣管理辦法》的規定和要求,盡快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經準入后確定的實施主體要強化質量意識,提高隱患處置能力,按照每戶不少于400元的標準設立安全保證金,交由政府相關部門保管。
②嚴格安評、檢測機構市場準入。安評、檢測機構通過政府采購方式確定,必須具備相應資質和人員資格。
③嚴格施工單位市場準入。燃氣經營主體通過招投標方式確定施工單位,施工單位及相關人員資質應具備《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規定的相應資質。
④嚴格勘察、設計、監理機構的市場準入。經營主體通過招投標方式確定勘察、設計和監理機構,嚴格要求公司資質和人員資格。
⑤嚴格燃氣工程材料市場準入。燃氣經營主體要通過考察、檢測等手段嚴把產品質量關,所使用工程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
⑥嚴格氣代煤采暖設備的市場準入。燃氣經營主體選定的采暖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并取得國家安全認證、國家名優品牌認證。
⑦建立不達標主體退出機制。對不具備取得特許經營權條件的燃氣經營主體、不具備施工資格的施工單位以及不具備相應資格的勘察、設計、圖審、監理、安評、檢測等機構,一律不準進入氣代煤工程。對于具備資格的,進行全面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對經營能力不足、施工實力不強、工程質量不高的,依法依規予以退出。
2.工程手續
氣代煤工程屬于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工程,必須履行的基本建設程序為:
①項目核準。
②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③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備案。
④施工許可證。
⑤消防驗收意見。
⑥特種設備準許使用文件。
⑦竣工驗收備案、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情況備案。
⑧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圖審、監理、施工、檢測和預拌混凝土生產單位及其質量責任人員,在工程建設前簽署《質量責任承諾書》。
3.支持政策
(1)禁煤區內(榮烏高速以北):
①給予燃氣設備購置安裝投資70%補貼,每戶最高補貼不超過2700元,其余由農戶承擔。
②給予禁煤區農戶每個采暖季用氣1元/立方米的氣價補貼,每戶每個采暖季最高補貼氣量1200立方米,超出補貼定額的,農戶自行承擔,補貼政策及標準暫定三年。
③禁煤區農村氣代煤農戶不執行階梯氣價政策。
④給予氣代煤農戶每戶4000元初裝費、材料費等補貼,不再收取額外初裝費、材料費等。
⑤禁煤區、禁煤區以外的農村公辦衛生所、學校和村委會等非營利性公益場所,實施氣代煤,由市級籌措資金給予支持,運行費用由用戶自行承擔。如用電條件允許,也可以電代煤形式完成新能源替換。
⑥五保戶、低保戶的初裝費、材料費、采暖設備費用全免。
⑦凡列入氣代煤實施方案的村街、農戶,在期限內未實施的,今后不再享受補貼政策;非公益性生產經營場所,不享受補貼政策,但必須完成氣代煤改造任務。
⑧燃氣經營主體依法采購燃氣采暖設備,并負責后期運營維修服務,同時負責水氣雙貫通和安裝維修。除壁掛爐外的戶內采暖配套設施,由農戶自行負責(農戶自行負責部分:補貼后的壁掛爐及配套軟管費用差價,暖氣片購置安裝及配套設施、設備費用,燃氣灶及配套軟管費用)。
⑨為緩解財政資金壓力,保障按時足額支付各項補貼,確保氣代煤工程保質保量如期完成,有效維護社會穩定,氣代煤實施主體,要具備工程資金支付能力和墊付各級財政補貼資金的能力,原則上應具備三年財政補貼資金墊付能力。
(2)禁煤區外(榮烏高速以南):
2017年榮烏高速以南區域實施氣代煤工程,參照禁煤區農村地區氣代煤補貼政策執行。為有效保障農戶切身利益,確保氣代煤工程順利推進,在上級財政補貼資金未及時到位情況下,原則上由依法確定的實施主體先行墊付。
三、工作步驟
氣代煤工程實施分為四個階段:
(一)調查摸底階段(3月中旬前)
制定2017年氣代煤工程實施方案,各涉項鄉鎮(區、辦)、村街開展調查摸底和入戶宣傳工作,摸清2017年氣代煤改造戶數,并建立用戶檔案。
(二)工程前期準備階段(3月底前)
發改局完成工程項目核準,規劃局完成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審批,建設局完成燃氣經營主體的準入、施工許可證的審批和安評、檢測單位的政府采購,質監局完成壓力設施、設備手續審批,各涉項單位按照方案安排各自完成其他手續辦理,燃氣經營主體完成設計、施工、監理、采暖設備供應商等單位的市場準入。
(三)工程實施和驗收階段(3月底到9月底)
各燃氣經營主體按照目標任務,在負責的區域內劃分標段,有序實施氣代煤工程。6月底前完成目標任務(實現水氣雙貫通)20%,7月底前完成目標任務(實現水氣雙貫通)40%,8月底前完成目標任務(實現水氣雙貫通)70%,9月底全部完成工程任務和竣工驗收工作。
建設局做好質量監督和施工安全監督,鄉鎮(區、辦)做好工程協調等相關工作,各涉項單位按照方案分工開展工作。工程竣工后,燃氣經營主體 9月底前完成竣工驗收,具備通氣條件。
(四)調試運營階段(10月底前)
燃氣經營主體于10月底前完成調試運營等工作,確保2017年氣代煤居民的冬季取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扎實有效、平穩有序推進2017年氣代煤工作,成立氣代煤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書記、市長任組長,主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各鄉鎮(區、辦)黨(工)委書記、涉項部門一把手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建設局局長兼任,負責氣代煤工程的整體推進,燃氣經營主體、設計、勘察、監理、施工機構的市場準入和退出;安評和檢測機構的確定;氣代煤安全監管體系的建立實施;定期匯總各類數據信息,上報上級政府機關和領導小組;督導整改各類隱患以及氣代煤工程資金使用等工作。
(二)明確責任分工
發改局:負責配套天然氣干線管網和調峰儲氣站等項目的審批事項,積極向上級部門協調落實天然氣氣源支持。
建設局:制定氣代煤相關政策;負責做好2016氣代煤回頭看工作和城區辦、霸州鎮氣代煤掃尾工作;推動和督導2017年全市農村地區氣代煤工作;負責氣代煤市場準入、退出機制的制定和實施;負責工程安全監管工作;指導做好農村房屋保溫修繕等節能改造工作。
農業局:負責南孟鎮、開發區2016年氣代煤掃尾工作。
安監局:負責與河北省、廊坊市相關部門對接,按照國家、省、廊坊市出臺的相關行業標準,指導相關單位、鄉鎮(區、辦)制定行業標準,督促相關部門和企業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督導企業制定事故應急預案,并做好常規演練;負責組織實施鄉村兩級燃氣協管員的培訓工作。
質監局:負責與河北省、廊坊市相關部門對接,按照國家、省、廊坊市出臺的相關行業標準,監督指導企業正確使用特種設備;做好氣代煤工程中計量表、壓力容器、壓力設備的檢測。
規劃局:依據城鄉規劃、城鄉燃氣發展規劃及燃氣管理部門意見,負責燃氣管網和設施的規劃選址、規劃用地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鄉村規劃許可證的審批工作。
環保局:負責向上級環保部門報告氣代煤工程進展情況;協調辦理環保審批手續。
財政局:負責籌集落實資金,按相關要求及時撥付資金到位,并監督資金管理使用情況。
國土局:負責協調落實LNG撬裝站、儲氣設施等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協調辦理土地相關審批手續;負責土地分局清潔能源替代工作。
公安局:負責打擊和處理破壞燃氣管線、惡意阻撓施工等行為;嚴厲打擊銷售散煤行為,嚴格控制散煤運輸;負責派出所清潔能源替代工作。
公安消防大隊:負責與河北省、廊坊市相關部門對接,按照國家、省、廊坊市出臺的相關行業標準,認真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協調上級公安消防部門做好氣代煤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及驗收工作。
交通局:負責協調燃氣管道穿、跨越公路工作。
水務局:負責協調燃氣管道穿、跨越河流工作。
支油支鐵辦:負責協調燃氣管道穿、跨越鐵路工作。
物價局:負責制定、對接氣價政策。
審計局:負責財政專項資金審計。
民政局:負責推行五保戶、低保戶、鄉鎮養老院清潔能源替代工作。
民宗局:負責宗教場所的清潔能源替代工作。
教育局:負責推行農村學校清潔能源替代工作。
衛計局:負責農村衛生院(所)清潔能源替代工作。
工商局:負責散煤銷售點清理取締工作;負責工商分局清潔能源替代工作。
商務局:配合工商部門做好煤炭經營市場整頓工作。
城管局:負責管理范圍內散煤銷售攤點和散煤運輸車輛查處工作。
信訪局:負責協調解決氣代煤工程推進過程中發生的群眾上訪問題。
供電公司:負責保障工程用電和供電所清潔能源替代工作。
監察局:負責查處氣代煤工程中,鄉鎮、村街干部肆意干擾施工,插手工程謀取私利等違紀問題。
電視臺:負責宣傳氣代煤工程政策、優勢和安全用氣知識,為大眾提供正確輿論導向。
各鄉鎮(區、辦):明確氣代煤工作責任部門,細化工作職責,制定本轄區氣代煤工程推進計劃并協助施工,解決村街各類干擾施工因素;負責督導用戶整改戶內環境,達到國家安全標準要求和壁掛爐安裝條件要求;負責協調工程施工、工程檢測用電;負責協調施工設備、預置材料存放場所以及施工隊伍臨時辦公、住宿場所;具備施工條件后,向氣代煤領導小組辦公室申報開工;督導農村衛生所、學校、村委會、賓館、飯店、洗浴、敬老院、信用社、沿街門市等場所的氣代煤推進工作;負責散煤銷售點、散煤流動銷售車輛治理;負責建立鄉村協管員巡查制度和用戶檔案臺賬,每天開展安全檢查、巡查,對轄區內燃氣管道占壓問題及時制止并拆除,協調解決區域燃氣使用安全問題,不能及時處置的,及時上報氣代煤領導小組辦公室。
燃氣經營企業:依法準入施工、設計、勘察、監理機構,加強燃氣安全服務網格化管理,建立安全監管信息平臺,劃分網格區域,構建“公司-網格區域-班組-維修員-用戶”的網格組織體系。為所有用戶配備符合國家規范的智能燃氣計量表、安全自閉閥、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裝置。引進并推廣遠程智能化安全信息管理平臺,利用平臺收集終端用戶基礎信息,及時防范燃氣泄漏;保障氣源供應,擁有不低于其年合同銷售量10%的工作氣量,確保供應市場的季節(月)調峰以及發生天然氣供應中斷等應急狀況時的用氣要求。此外,要擁有完善的質量、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等各項國家要求服務體系和完整的客戶服務體系,每村至少設置1名維修巡查人員,建立用戶檔案,開通24小時服務熱線,具備24小時客戶服務能力。
安評公司:從工程手續、技術資料和入戶現場等方面入手,及時提出安全隱患和不合格項目,對整改后的氣代煤工程進行驗收,出具階段性和整體性的安全評估報告。
檢測公司:對材料強度試驗、嚴密性試驗、防腐檢測、無縫焊接等內容進行有效檢測,提出整改意見,對整改后的氣代煤工程進行驗收,出具檢測報告。
(三)嚴格各項標準
一是切實加大施工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管力度,堅持質量為先,安全第一的原則,原材料質量、施工建設等要嚴格按照《城鎮燃氣設計規范》、《城鎮燃氣埋地鋼制管道腐蝕控制技術規程》、《鋼制對焊無縫管道標準》、《管路法蘭及墊片標準》、《混凝土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等國家燃氣工程標準組織實施,嚴把產品檢測關、施工質量關、安全生產關,確保施工工程安全優質。二是依法采購的采暖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并獲得國家安全認證,在我市有規范優質的售后平臺。三是氣代煤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要依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城鎮燃氣輸配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規定》依法組織驗收并備案。
(四)做好資金保障
實施氣代煤工程,一次性投資大、時間緊、任務重,各燃氣經營主體要提前籌措資金,做好墊資準備,確保工程施工進度和施工質量。
(五)打造亮點工程
各鄉鎮(區、辦)針對轄區內村街情況,各打造一批亮點、出彩的氣代煤工程樣板村和連片示范區,特別是市區周邊村街,更要高標準、嚴要求,并充分發揮示范帶頭作用,更好、更快完成我市氣代煤目標任務。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后,市政府將根據驗收情況對村街進行評比,選出亮點、出彩鄉鎮、村街,給予一定獎勵。
(六)建立完善機制
一是聯席會議機制。組織建設、發改、農業、環保、財政、安監、質監、消防等部門建立氣代煤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每周組織會議,共同分析研究工作進展情況,解決實際問題。二是督查通報機制。氣代煤工作領導小組不定期對氣代煤工程開展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對工作進度緩慢、落實執行不力的單位,在全市范圍內進行通報。
(七)組織安全培訓
一是領導小組成員培訓,全面提高各鄉鎮(區、辦)和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對氣代煤工程質量和安全運營的重視程度,積極落實各項工作措施。二是鄉鎮、村街工作人員培訓,增強鄉鎮、村街工作人員的燃氣安全知識和安全隱患排查能力。三是監理、施工等企業負責人培訓,提升企業負責人的安全意識和責任,保障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四是用戶安全知識培訓,增強用戶燃氣安全使用常識,正確使用燃氣。
(八)發揮宣傳作用
各鄉鎮(區、辦)、各涉項部門要充分利用新聞廣播、農村墻體標語、明白紙等多種載體,燃氣企業要制作安全用氣臺歷、宣傳冊,不斷加大氣代煤工作宣傳力度,引導城鄉居民積極使用清潔能源,不斷增強環保意識和安全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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